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倡议书
为进一步强化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良社会风气的治理,县纪委监委现提出倡议,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带头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厚养薄葬、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率先引领、树立新风。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做到:
一是“两带头”即带头发扬厉行节约精神,移风易俗;带头遵守《同心县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为广大干部群众作表率。
二是“五不准”即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准收取彩礼超过3万元,收随礼金超过500元;不准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滥发请柬;不准搞事前超规模预请、事后续请或分批宴请。
三是“一申报”即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干部要认真填报《党员领导干部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在事前5日内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定;其他党员干部申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在事前5日内报所在乡镇(开发区)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审定。
四是“一承诺”即党员干部在申报婚丧喜庆事宜时,签订《同心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县纪委监委将对隐瞒不报、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纪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取高价彩礼的行为。举报电话:0953-8026820。
中共同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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